运行绩效评价管理系统

    系统核心功能围绕质量运行绩效评价全流程展开,国家级高级质量管理员按年度编制绩效考核方案,明确分发单位、人员、评价内容及上报截止时间,上传通知附件并选择审批流程,经国家级管理者代表审核后下发至省级中级质量管理员。省级管理员通过 “待办” 接收任务,填报自评分、完成情况,上传证明材料,逾期未报送项会标记逾期状态,高级质量管理员可发起补录。所有报送完成后,任务流转至 CQC 专家组长,由其分配评分任务给各 CQC 专家,专家查看分配到的报送材料并填写考核评分及扣分原因,完成后提交给专家组长审核,组长可修改评分、驳回专家重评并生成绩效评价报告。

 

    报告经单位高级质量管理员初审后,由国家级管理者代表判断是否允许申诉:选择申诉则下发至省级管理员填写申诉内容及原因,再由对应 CQC 专家处理申诉、修改评分并说明处理意见,专家组长复核后提交;选择不申诉则直接流转至高级质量管理员办结。办结前,高级质量管理员可驳回至专家组长或发起补录,办结后流程终止。此外,系统支持评价配置维护,高级质量管理员可增删改评价类型、项目、内容及评价库信息,中级管理员仅可查看查询,为绩效考核提供基础数据支撑。